9.江宁区东山交通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一、卫生打扫及检查区域
1.各班级教室及卫生责任包干区、各功能室(图书室、美工室、科发室)。
2.各科室:食堂、各办公室、会议室、保安室、公共厕所、各储物间。
3.室外:大型玩具、晨锻器械房、晨锻玩具、车棚、垃圾房、种植工具房、水池、沙池、大门等。
二、环境卫生打扫责任人
1.班级及包干区:由班级保育老师负责,如遇保育员临时外出或请假,由班级1名老师代替执行此项工作。
2.各功能室:由小班年级组保育老师及后勤老师进行卫生打扫。
3.各科室:由科室人员自行安排负责。
4.公共区域(室内):由保育负责打扫。
5.公共区域(室外):上午7点前由保安师傅负责地面清扫,垃圾清运及垃圾桶冲洗,7点半后由保育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打扫。
三、环境卫生标准
1.地面、墙壁、门窗、电器、木质桌椅床、玩具柜、玩具等物品摆放整齐,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明显污渍、无灰尘和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桌面无乱涂乱画痕迹、垃圾桶周围无垃圾堆放。幼儿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照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幼儿书包柜内物品摆放有序,拖鞋与书包隔开存放,传染病高发季节用84消毒液(1:100)湿抹物品表面2次。
2.楼梯及走廊地面每天清扫湿拖打扫2次,楼梯扶手每天湿抹1次,传染病高发季节用84消毒液(1:100)湿抹2次,墙面、天花板及墙角随时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
3.公共厕所:无异味、地面保持干净、及时清理纸篓。
4.室外:地面无落叶、无积土、无痰迹、五果壳纸屑;大型玩具及晨锻器械无灰尘无水渍;垃圾房内地面墙面干净,垃圾桶摆放整齐,表面干净,垃圾桶无杂物堆放;每月清理杂草1-2次。
四、卫生检查通报要求
1.每周检查一次,每月汇总一次,在保育例会上卫生差的班级给与批评并要求下次卫生检查时有所整改。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交通幼儿园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