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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宁区东山交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发布者:陶驰   发布时间:2021/2/19 8:00:00   浏览次数:1193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为了使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长: 钱星球

副组长:    端俐莉

 员:保健老师  各班班主任

二、报告内容

1. 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一天内,同一班级出现3例相似症状或三天内同一班级出现5例 (5例以上)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均按传染病进行上报。

三、报告方式和时间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报告顺序为:

班主任或保育员(10分钟)------保健老师(20分钟)------园长室——疫情汇报指定人(30分钟)------电话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教育局

四、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幼儿园设立单独的房间为隔离室,第一时间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晨午检,严格控制进出校园的外来人员;

5.教师要稳定幼儿和家长情绪,做好思想工作和健康教育,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6.发生传染病事件,由园领导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交通幼儿园

                                                                              2020年9月